2015-11-05
楊女認為黃姓丈夫有外遇,因此委託徵信社調查,經過多日行蹤跟監,發現黃男與一位陳姓女子有婚外情。某天發現兩人進到陳女家中,合理懷疑他們要偷情,於是聯絡委託人準備抓姦,委託人到場後一群人擅自進到屋內,發現兩人全裸在浴室,因此提告兩人通姦,而陳女也不甘示弱,反告對方侵入民宅、妨害自由。檢察官認為,抓姦時沒有警方陪同,擅自侵入他人住宅,又沒有發現偷間證據,因程序有重大瑕疵,所以通姦不起訴處分。而另一方面檢方認為,女子為了維護婚姻,才會進到陳女住所,並非是無故進入,所以一樣不起訴處分。
其實一直以來,對於違法蒐證行為,只有公務員能執行,對於為了抓姦而進入他人住宅,算不算是正當理由,都是引起爭論的原因。在台北徵信社信義徵信的經驗中,有類似的情形發生,卻有不一樣的結果產生,有的像本案一樣,被認為是有正當理由進入,也有的是背叛侵入民宅,因此被判刑,主要的原因,還是依法官與檢方不同,而有不一樣的想法。優良徵信社推薦您,在抓姦時一定要有警方陪同,否則很容易觸法,因為警察是公務員,對於有犯罪嫌疑的人、可以執行職務不算違法,抓姦就算沒成功,也不怕觸犯到法律。若是自行抓姦,就有可能像本案例一樣,涉及侵入民宅嫌疑。針對本案件,台北徵信社信義徵信認為,是委託到經驗沒這麼豐富的徵信社員,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,建議您在找徵信社時,要先考慮對方辦案經驗,或是先查詢評價,在進行委託才不會花冤枉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