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暴徵信
Domestic violence letter
家暴請勿吞忍
一般而言,想打家暴離婚官司得先蒐集證據,法官原則上會審查驗傷單是否當日受傷所開,為此家暴發生後最主要必須去聲請保護令,若有證據如錄音、錄影等也該留下,身上有傷也得去驗傷,在實務審判時,法官不可光聽當事人空口說有家暴就判定提告者勝訴,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輔佐證據,以聲請保護令及驗傷單跟人證,在法庭上的攻防會較周全法律諮詢,婚姻法律諮詢網專業團隊能協助蒐集家暴證據,並幫助了解相關法律,在法庭上捍衛權益,爭取家暴離婚的可能。
假若婚姻待不下去,要透過判決離婚的方式,法律諮詢避開這無止盡的暴力對待,其實並不難,只要蒐集相關證據,好比錄製對方惡言相向、辱罵,拳打腳踢的影片,到醫院診所的驗傷紀錄都行,甚至目擊證人周遭鄰居的證詞都行,我們不該再讓暴力侵犯自我權益,法律諮詢必須自己挺身捍衛自己,保護身後的家人,而婚姻法律諮詢網就是您最強的後盾。
家庭中常見婚姻暴力形式:
1.孤立:使受虐者依賴他的伴侶,孤單而無外援。
2.財務管制:使受虐者仰賴伴侶,特別的脆弱。
3.恐嚇和威脅:使受虐者害怕,擔心若不順從將有可怕的後果。
4.情緒虐待:使受虐者失去自信、依賴、脆弱感到自卑。
5.肢體虐待:使受虐者照著施虐者想要的去做或懲罰受虐者。
6.利用孩子來控制或懲罰母親:施虐者傷害孩子,以要脅母親順從他的要求。